2019年4月29日下午,由我司承担的课题《武汉市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研究》开题会在市房管局11楼4会议室顺利召开。市房管局邓绪海总工、物业处程磊处长、吴守春副处长、董璐科长以及课题组负责人黄光宇教授、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顾玉兰秘书长、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徐礼有常务副总等8人参加此次会议。
▲黄光宇教授做课题汇报
会上,课题组负责人黄光宇教授对我司承担此次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目标、研究思路、研究进度等进行详细的介绍,重点介绍了本课题集中需要探索和研究的是针对公共收益在小区处于不同物业管理阶段(前期、业主自治、政府托管等模式)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出方向性的建议和解决路线。同时,对武汉市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较为突出的矛盾: 小区公共收益是“随物转,还是随人转”、公共收益使用范围、资金安全如何管理、政府部门如何监管等提出观点。课题组专家也分别发表意见:
顾玉兰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作为行业协会层面,将配合课题组做好武汉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现状的调查工作,选取不同公共收益管理模式的小区案例,组织调查问卷、小区实地考察、各级行政部门走访等工作;同时,也将收集和借鉴国内相关城市在公共收益管理上的优秀做法和经验,建立信息数据库,使得课题研究的理论与实际现状结合,让本次课题最终落地和执行的《武汉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暂定名)成果更具实践性和操作性。
徐礼有
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四资(小区基本资料、查验公共资产、清理公共资源、报告公共收益)移交中最大的是问题是公共收益的移交,涉及的主体有业主、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突出的问题在于公共的界定、收益的分配、业主的利益三个方面。现行对公共收益的管理都是零散的规范,我们要通过课题研究进行系统规范、构建规则。
市房管局物业处程磊处长介绍了本课题研究的原因,介绍了围绕本课题行政主管部门前期所做的工作,现阶段公共收益在小区管理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课题研究的重要性和及时性,以及课题研究的方向和目标进行明确的指示。
市房管局邓绪海总工对课题研究想法和思路给予肯定和感谢,并对本课题研究报告和最终将形成的成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课题要在研究中细分如何对不同物业管理阶段的公共收益产生、分配、使用、监督上进行科学管理;
二是:要充分将研究理论要与实际相结合,课题研究的最终目标是要体现在立法上,也就是《武汉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暂定名)要能执行、操作;
三是:课题研究要在现有的法制体系内进行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既合法合规,又有创新,解决居民关心的问题、小区聚焦问题。
▲房管局邓绪海总工做工作指示
▲市房管局物业处程磊处长做工作指示
我司承担此课题责任和意义重大,此课题关系到小区如何共同管理公共财产,如何让“物”产生的“利”让我们“公物”与“私物”产生收益最大化,使用、管理合法化,真正起到让物业保值增值的作用。作为第三方机构,我们将发挥专业资源优势,为规范武汉市物业管理的法制建设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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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物业小区从功能配套到管理服务都越来越完善,极大改善了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与此同时,物业小区内利用公共部位经营而产生的公共收益数额日益增长,由此而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新修订《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同时,还规定了公共收益的审计、存储和管理等事项。
因此,规范公共收益的归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是贯彻执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小区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司承担本次课题是带着对物业行业、小区和谐建设的一种责任和使命,作为第三方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智库力量做好课题研究,期望将课题成果转化规范全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收益回馈到业主服务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